□新華社記者 李京華 公磊
證監會針對個人違法違規開出的首個億元罰單日前由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執結完畢,這筆款項已經上繳國庫。
證監會在2008年通過調查發現,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證券投資咨詢業的影響,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機,通過“先行買入證券、后向公眾推薦、再賣出證券”的手法操縱市場,非法獲利累計超過1.25億元。
經過調查和審理,證監會認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為,違反了證券法關于禁止操作證券市場的規定。2008年10月23日,證監會對汪建中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違法所得1.25億余元,并處等額罰款。這個決定書于2008年12月31日送達汪建中,但他一直沒有繳納上述罰沒款。
2009年6月4日,證監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此案標的巨大,收案后承辦人在第一時間與證監會取得聯系,詳細了解案情并及時向汪建中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汪建中本人對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及處罰內容均無異議。由于汪建中控制的賬戶多達20余個,還有一部分賬戶在外地,執行起來難度較大。對此,案件承辦人加班加點,通過緊張工作,終于向相關銀行及證券營業所送達了執行扣劃手續,確保行政處罰執行到位以及案件順利執結。
目前,這筆款項已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