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并遵循公平、公開的原則,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于2009年11月13日通過代銷機構贖回本公司以固有資金投資所持有的萬家和諧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519181)22,694,979.58份,根據招募說明書規定的贖回費率為0.5%。
本公司持有上述萬家和諧增長混合型基金基金份額的時間已超過六個月。
特此公告。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