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報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第三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林益彬、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孫大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湯為民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本報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減(%)
總資產(元)
5,951,059,355.27
6,166,215,406.12
-3.49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元)
1,928,963,052.72
2,041,647,290.47
-5.52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每股凈資產(元)
2.64
2.79
-5.38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減(%)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元)
391,016,681.49
422.35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元)
0.53
0.43
報告期
(7-9月)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
(1-9月)
本報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元)
1,407,623.40
-98,059,236.11
329.7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
-0.134
381.2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76
—
稀釋每股收益(元)
0.002
-0.134
381.24
全面攤薄凈資產收益率(%)
0.073
-5.084
增加0.057個百分點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全面攤薄凈資產收益率(%)
-1.21
-10.47
減少1.22個百分點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1-9月)
(元)
說明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8,392,135.35
主要是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損益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13,233,434.19
主要是子公司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本期收到的企業發展金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80,926,317.36
認購新股及貨幣基金產生的收益,專戶理財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220,587.19
所得稅影響額
1,078,710.84
合計
103,851,184.93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人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戶)
53,002
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全稱)
期末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數量
股份種類
皮爾金頓國際控股公司BV
141,958,984
其它
中國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118,934,572
人民幣普通股
上海耀華玻璃廠
117,997,072
人民幣普通股
上海建筑材料(集團)總公司
74,508,723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23,703,834
人民幣普通股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8,043,724
境內上市外資股
孫文雄
5,142,860
境內上市外資股
NAITO SECURITIES CO., LTD.
4,823,681
境內上市外資股
李麗蓁
2,521,729
境內上市外資股
湖南長沙新盟實業有限公司
1,670,500
境內上市外資股
§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存貨余額較年初下降35800余萬元,主要是公司濟陽路動遷停產和子公司廣東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停產,使得本年度銷售量大于生產量。
其他流動負債是公司去年發行短期融資債券4億元于本年度到期。
本年度管理費用較去年增加5100多萬元,主要是用于廣東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員工分流費用。
本年度財務費用較去年增加2000多萬元,主要是去年子公司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外幣借款產生的匯兌收益。
本年度資產減值損失是子公司廣東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停止生產而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7200多萬元。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與市政府兩岸辦簽訂的《搬遷補償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交地手續已經辦妥,動遷補償款項亦已全數收到。
子公司廣東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繼公告停產不再冷修后,人員安置和資產處置工作正在有序的進行中。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皮爾金頓國際控股公司BV承諾在《管理辦法》規定的十二個月限售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中國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耀華玻璃廠、上海建筑材料(集團)總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承諾各自所持耀皮玻璃除公募法人股外的非流通股在《管理辦法》規定的十二個月限售期滿后的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股改承諾期限已滿,以上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報告期內均未發生違反承諾的事項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受公司濟陽路工廠遷建的影響,公司的主營業務利潤大幅下降;
公司對子公司廣東耀皮的相關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3.5 報告期內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經2009年6月8日召開的公司2008年度股東大會批準,公司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2008年末總股本731,250,08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紅利0.2元(含稅),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1,462.50萬元。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刊登《2008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現已按期實施完畢。
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益彬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