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尹振茂
適應新經濟的金融創新
十年間,中國經濟雖然不斷成長,但也面臨產業升級、擴大就業、從“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的巨大挑戰。據統計,中國中小企業數量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8%以上,75%的技術創新出自于中小企業,其解決的就業人數占全國總就業人數的75%。
但長期以來,融資難已成為制約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由于商業模式等多方面的原因,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難以為中小企業提供較好的融資服務,中小企業中那些具有高成長潛力、代表未來新經濟發展方向的企業因此受到很大制約。
在中銀國際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看來,創業板正是適應新經濟發展的金融創新。他指出,以工業化大生產為標志的傳統經濟靠規模效應取勝,但20世紀90年代后出現的新經濟與傳統經濟不同,其主要特征是非標準化、小批量、創新型生產,管理的重心在于銷售環節,向客戶提供全面解決方案,挖掘客戶的內在需求;其追求的不是成本最小化的控制,而是利潤最大化。而傳統的金融制度難以與其相適應,金融創新勢在必行,創業板由此應運而生,主要為創業投資活動提供金融支持,即為原有投資的退出提供出口,為新一輪的投資提供機會。
中國新經濟的“孵化器”
根據規定,我國創業板上市企業要符合“兩高六新”的條件,“兩高”即成長性高、科技含量高;“六新”即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業模式,新商業模式包括連鎖經營、收益分成、虛擬經濟等。由此可見,創業板將可能成為中國新經濟的“孵化器”,創業板上市企業也將成為未來中國新經濟的開拓先鋒。
用證監會主席尚福林的話來說,創業板一方面有助于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引導社會經濟資源向具有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新興行業聚集,促進高成長、高科技的自主創新型企業迅速發展壯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動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鏈條,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良性互動的格局。從國外經驗來看,微軟、雅虎、英特爾正是在創業板的典型代表納斯達克上市后,逐步由弱小企業成長為全球新經濟企業的代表和龍頭。
從目前申報創業板企業的情況來看,這些企業基本符合上述“兩高六新”的要求。本報記者日前從第十三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的首場論壇———“2009海西金融論壇”上得到的信息顯示,目前已經申報的創業板上市企業分類中,電子信息類(具體包括軟件、自動化、互聯網等類型)企業所占比重排在第一位,其后分別為新能源、新材料、環保、現代服務業、生物制藥等。根據證監會的統計數據,截至7月31日,在第一批申請創業板的108家公司中,已有105家通過初審,并獲得證監會發出的受理通知書。
推進自主創新平臺發展
作為中國創業板籌備工作的主要參與人之一,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陳鴻橋近日在“2009海西金融論壇”上也明確表示,“自主創新、結構調整、新興產業、綠色產業”將成為中國創業板鮮明的標識。在他看來,未來衡量中國創業板的成就有3個重要指標:培育代表中國經濟未來與新經濟增長點的新興產業;培育一批引領行業發展趨勢、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技術水平的創新型企業;培育一批在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方面起到領頭羊作用的骨干企業。
陳鴻橋認為,中國創業板要成為結構調整的推手、新興產業的搖籃、自主創新的平臺。創業板的后備資源要代表新興產業、綠色產業、結構調整的企業,是一些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關鍵創新,能夠擁有一些高精尖的技術創新,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創新。從深交所公布的數據來看,目前創業板后備資源也主要集中于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服務、生物健康、環保節能、文化創意、現代農業及其他領域高成長的創新型企業。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以及科技興國戰略的不斷推進,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的創業板將有希望誕生中國的世界級新經濟企業。在這個過程中,大量的“小巨人”企業和細分市場的龍頭公司將有望獲得爆發式發展,中國新經濟的發展空間也將由此獲得有力拓展。
創業板發展歷程
●1984年,國家科委組織了“新技術革命與我國的對策”課題研究,提出建立創業投資機制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建議;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對于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高新技術開發工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給予支持;
●1998年8月,證監會主席周正慶視察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要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功能,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在證券市場形成高科技板塊;
●1999年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向中國證監會正式呈送《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進行成長板市場的方案研究的立項報告》,并附送實施方案;
●1999年3月,證監會第一次明確提出,“可以考慮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內設立科技企業板塊”;
●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指出適當時候在現有的滬深交易所專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板塊;
●2000年4月,證監會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設立二板市場有關問題的請示》,建議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嘗試建設我國二板市場;
●2000年5月16日,國務院原則同意證監會意見,將二板市場定名為創業板市場;
●2001年11月,朱镕基總理在文萊表示,吸取香港與世界其他市場的經驗,把主板市場整頓好后,才能推出創業板;
●2002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給中國證監會《關于當前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思考與建議》中,建議采取分步實施方式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
●2004年5月17日,經國務院批準,證監會正式批復深交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市場,標志著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
●2007年8月,國務院批復以創業板市場為重點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方案;
●2008年1月,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力爭今年上半年推出創業板市場”,但之后發生的汶川特大地震、金融海嘯等事件使得“維穩”成了資本市場發展的重中之重;
●2008年3月,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就創業板規則和創業板發行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09年3月31日,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
●2009年8月14日,第一屆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正式成立,這標志著創業板發行工作即將正式啟動;
●2009年9月17日,中國證監會將召開首次創業板發審會,當日將有7家公司上會接受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