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華泰行業領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460007)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8月3日生效,根據《友邦華泰行業領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友邦華泰行業領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定于2009年9月11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日常銷售渠道與銷售地點
1、直銷機構: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199弄證大五道口廣場1號樓17層(200135)
客服電話:400-888-0001(免長途費) 、(021)38784638
傳真:(021)50103016
公司網站及網上交易系統:www.aig-huatai.com
2、代銷機構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和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共47家代銷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基金上述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日常申購和贖回業務。若增加新的直銷網點或者新的代銷機構,本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二、業務開放時間安排
本基金辦理日常申購及贖回業務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或贖回時除外)。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放日的具體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三、日常申購和贖回業務安排
(一) 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制
1、代銷網點和基金管理人的網上交易系統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 元人民幣;
2、直銷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萬元人民幣;已在直銷有認購本基金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 元人民幣;
3、贖回的最低份額為5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但某筆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500 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對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進行前述調整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二)申購、贖回費率
1、本基金的申購費按申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費率表如下:
投資金額(M)
申購費率
M < 100萬
1.50%
100萬≤M < 300萬
1.20%
300萬≤M < 500萬
0.6%
500萬≤M
1000元/筆
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上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適用我司關于網上直銷的優惠費率規定,詳情請見我司相關公告。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申購費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2、本基金的贖回費按投資人持有期限采用比例費率,費率表如下:
持有期限
贖回費率
持有期< 365天
0.50%
365天≤持有期<730天
0.25%
持有期≥730天
0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人承擔,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歸入基金財產,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等相關手續費。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上述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友邦華泰行業領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亦可通過以下途徑查詢:
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aig-huatai.com
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8-0001 (免長途話費)、(021)38784638
2、上述業務的解釋權歸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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