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大成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規模波動幅度,更好的保護持有人利益,根據大成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與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自2009年8月28日起,增加大成債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以下簡稱“大成債C”)贖回費。贖回費率為:
持有時間T
贖回費率
T<30個自然日
0.10%
T≥30個自然日
0
按照上述規定,持有人在贖回其2009年8月27日(含該日)之前交易申請獲得的大成債C份額(即2009年8月27日(含該日)之前提交的交易申請,并得到有效確認的份額)時無需繳納贖回費;持有人在2009年8月28日(含該日)之后交易申請獲得的大成債C份額(即2009年8月28日(含該日)之后提交的交易申請,并得到有效確認的份額),將按上述標準收取贖回費用,贖回費用的25%計入大成債C的基金財產。本次變更對本次公告前在冊的份額持有人無實質不利影響。
基于以上變更,自2009年8月28日(含該日)起,大成債C的轉換費率也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后的轉換費率如下:
1.由大成債C轉入其他基金時,轉換費率為轉換申請日轉出的大成債C所適用的贖回費率加上轉入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用的25%計入大成債C的基金財產。
2.由其他基金轉入大成債C時,轉換費率為轉換申請日的轉出基金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贖回費用的25%計入轉出基金的基金財產。
投資者可登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dc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8-5558)咨詢本基金相關情況。
特此提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