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土資源部昨日表示,2009年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年批準的城市新增建設規模較去年增加16.7%。其中,41個城市新增建設用地比去年有所增加,29個城市比去年減少,11個城市與去年基本持平。
據介紹,從批準的規劃用途看,七成以上的批準用地用于城市交通和公共基礎設施及居住項目建設。部分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不占用新增建設用地,主要通過存量土地安排解決。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強調,今后工作中,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控制城市用地規模和范圍,促進城市合理發展;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要結合供地率統籌考慮,批而未用存量土地多的,相應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防止土地閑置。(周榮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