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李 冰
33名投資人訴*ST九發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自2008年9月11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后,維權進程可謂一波三折。
先是*ST九發大股東破產,后是*ST九發又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而第一批立案的股民在等待了一年后,終于等來了開庭審理。
而記者近日得到最新消息,訴*ST九發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終于將開庭審理,時間定于09年8月17日下午14:00,煙臺中級人民法院。
“從2008年9月第一批33名股民立案到現在,近一年的時間了,這第一批才剛剛看到希望能開庭審理了,到2010年5.6月份*ST九發這個案子的訴訟時效期就要過了,但截止目前為止還有105名股民遲遲未能立案。”此次案件維權律師武峰接受記者采訪時候無奈的表示。
青島煙臺兩地法院管轄權爭議 案子進展一度放緩
自2008年上半年開始,監管部門對*ST九發的處罰就在進行中。 4月28日,九發股份停牌清查關聯資金占用問題。 6月14日,停牌中的*ST九發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6月27日,復牌后的*ST九發連續6個無量跌停。
7月29日,*ST九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其中,*ST九發被處以警告及50萬元的罰款,公司原董事長蔣紹慶被罰款30萬,并被實施10年市場禁入,此外公司多名高管也受到罰款處罰。
8月5日,*ST九發公告披露,中國證監會經過對公司的調查、審理,證監會已認定*ST九發在2005年和2006年存在虛假記賬和重大遺漏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此外,*ST九發還因2007年年報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遭到上交所公開譴責。
“大多數股民都是6月14日前買進的,買進后*ST九發就一直停牌,等到6月27日復牌就一直連續跌停,賣也賣不了,眼看著錢打水漂。有的股民是14元買進的,2塊錢賣的,資金縮水很嚴重。”在接觸了很多維權股民后,武峰深有體會。
直至,2009年5月31日,*ST九發破產重整管理人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提前終止管理人監督職責。6月2日,管理人收到煙臺中院同意結束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書。
“當投資人滿懷期待盼望重整程序結束后證券民事賠償審理程序理應啟動之時,青島、煙臺兩地中級人民法院卻因管轄權爭議問題使得這個案子一直拖到現在。”武峰律師表示。
至今仍有百余人不能立案。
結果難料
仍有105名投資人尚未立案
煙臺中院同意對第一批已經立案的33名投資人開庭審理,然而對于尚未立案的上百名投資人來講,如何獲得應有的賠償目前仍然沒有說法。
據此次案件的律師,武峰向記者表示:“目前律師事務所代理的已經立案的33名投資人和尚未立案的105名投資人將債權材料申報至ST*九發破產重整管理人處,申報債權總額為20952719.38元。然而,2008年11月4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卻未將以上債權確認為有效債權。因此,投資人只有苦苦等待破產重整程序結束后再行索賠。在此期間,流通股股東股權讓渡、定向增發計劃、資產置換等諸多變數屢次讓投資人陷入絕望的邊緣。現在這些問題仍然沒有太大的進展。”
“現在比較大的阻力是這105人無法立案的問題,青島、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因管轄問題都不予以立案。”此案的律師助理劉曉雨對記者解釋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該案應當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根據《企業破產法》第21條的規定,重整程序中有關*ST九發的訴訟應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ST九發破產重整程序業已結束,所以致使了沒有立案的105人,立案地點成了難題,該案是由兩個法院同時審理,還是由一個法院審理,仍存在種種疑慮。
“雖然33名股民已經立案,開庭在即,但開庭審理的結果卻充滿變數。”對于開庭審理的結果預計,武峰律師最后對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