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唐真龍
備受關注的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方案正式亮相。
昨日在上海市政府召開的“貫徹實施《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工作會議”上,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表示,目前《關于進一步推動上海金融國資和市屬金融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已經上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現正報請上海市委、市政府印發。據了解,在此方案公布之后,上海金融國資改革將于8月1日起開始啟動。
統計顯示,上海市屬金融企業共16家,擁有35張金融牌照,截至2008年底,其資產總額達到2.45萬億元,比2005年末增長72.7%。但多年以來,上海金融國資布局分散,難以形成合力,既不利于集中力量支持骨干金融企業的發展,也不利于運用金融牌照資源吸引國內外重要金融機構集聚上海。
本著“有進有退,進退有度”“激活存量,吸引增量”“統籌協調,注重實效”的基本原則,《若干意見》提出,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爭取實現三個主要目標:一是通過開放性重組,吸引一批處于行業前列的國內外重要金融機構入駐本市,培育若干家主業突出、具有全國性影響力的市屬骨干金融企業,逐步壯大金融機構體系;二是通過深化改革資本補充機制、法人治理機制、選人用人機制、激勵約束機制,把市屬金融企業建設成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創新能力強、服務和效益好的現代金融企業;三是通過建立健全目標明確、統一協調的金融國資管理體系,加強金融國資監管,推動金融國資布局優化,進一步發揮金融國資在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作用。
《若干意見》著重明確,推動上海金融國資的總體戰略布局朝著兩個方向優化:一方面,通過與處于行業前列的國內外著名金融機構的重組,吸引更多的金融資源聚集上海;另一方面,培育少數幾家主業突出、具有全國性影響力的市屬骨干金融企業。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收入分配管理新機制,也是《若干意見》的重點內容。除企業正職領導外,其他經營層高管人員原則上實行市場化配置,條件成熟的企業,經營層正職也逐步實行市場化配置。與此相應,薪酬也實行分類管理,市場配置的企業領導,由董事會按照市場標準確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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