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葉勇
審計署17日發布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其2008年對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預算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45個市(州)及其所屬106個縣(區、旗)。審計發現,大量土地出讓金未納入預算。
未納入預算非稅收入八成是土地出讓金
近年來,國家先后出臺政策要求將土地出讓收入等非稅收入全額納入預算管理。但從調查情況看,一些地區執行國家政策還不到位。
審計發現,土地出讓收入等非稅收入未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抽查的10個省本級、23個市本級和41個縣,2007年有848.26億元非稅收入未納入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管理,從結構看,上述應納未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讓收入626.42億元和已收繳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44.56億元,合計占上述848.26億元的79.1%。
調查發現,部分城市的開發區預算收支未納入所屬城市本級預算管理。作為所屬城市本級的派出單位,開發區的預算收支應納入本級預算管理。但審計調查發現,抽查11個省的43個開發區中,有31個尚未納入2007年本級預算管理。這些開發區當年預算收支規模分別為234億元和246億元,占抽查開發區預算收支的79.59%和78.09%。有的開發區預算收入在本級財政預算收入中已經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此外,一些地方對上級專項補助的預算編報不夠完整。抽查的13個省本級預算2007年共少編中央專項補助2127.71億元,相當于上年中央專項補助3446.34億元的61.74%。其中6個省的中央專項補助全部未編入本級預算。市縣財政編報上級專項補助不完整的情況更為突出。抽查的29個市縣中有24個上級專項補助全部未編入本級預算。
不少“兩高”企業仍享稅收優惠
審計署調查結果發現,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與產業政策要求不夠協調,審計抽查287戶“兩高”企業,發現有156戶屬應關停、淘汰、限制或環保不達標企業,占54%。
這主要體現在,一些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以企業性質、企業所在地域為條件,沒有充分體現國家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以下簡稱“兩高”)行業過快發展的要求。這些“兩高”企業2007年共享受稅收優惠19.01億元,占其同期入庫稅收的51%。
值得注意的是,大量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審計抽查了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16戶享受高新技術稅收優惠的企業,其中85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36.31億元。
消費稅流失嚴重
審計署調查結果發現,消費稅稅制設計不盡合理,稅收流失比較嚴重。
現行稅制規定,煙、酒、化妝品等產品的消費稅均在生產環節主要從價計征。審計調查發現,酒和化妝品類生產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明顯壓低產品出廠價從而少繳消費稅的情況比較突出,主管稅務機關也普遍未對企業作納稅調整。抽查的52戶應稅企業中有44戶存在此類問題,據測算,2007年至2008年這些企業共少繳消費稅116.15億元,是其同期實繳消費稅的27%。
審計報告建議,應靈活有效地設置消費稅納稅環節,逐步將消費稅由單一環節征收過渡到多環節征收。
此外,國稅部門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時存在漏稅現象。2007年,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稅部門共對58.75萬戶企業實行所得稅核定征收,占全部企業所得稅征管戶數的39%。審計抽查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76戶實行核定征收的企業,有104戶(占59%)具備查賬征收條件,按規定不應實行核定征收。這些企業2007年按核定征收方式僅繳納所得稅1.14億元,若實行查賬征收,按賬面利潤測算則應繳納稅款4.74億元。
“由于現行核定征收辦法規定不明確、不具體,稅務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太大,一些稅務局或因管戶太多、或出于其他方面考慮,隨意擴大了核定征收范圍并從低適用應稅所得率,個別基層稅務局甚至將核定征收這一本應從嚴適用的管理方式當成了對企業變相減免稅的手段。”審計署審計司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