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開放基金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09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并開始運作。根據《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定于2009年7月10日起開始辦理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基金代碼為050011(A類),051011(B類),050111(C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說明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冊登記人為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資人應及時通過本基金銷售網點、致電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95105568(免長途話費)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bosera.com查詢基金定期定額投資申請的確認情況。
3.投資人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或登錄本公司網站,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等事宜。
4.本公告僅對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開放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9年5月6日《上海證券報》、5月8日《證券時報》、5月11日《中國證券報》上的《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相關資料。
定期定額業務是指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人提交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扣款金額,由指定的銷售人于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長期投資方式。
一、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一)適用投資者范圍
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二)申購費率
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的申購費率與普通申購業務的費率相同。
(1)日常申購費率
本基金申購費率具體為:
A類基金份額
申購金額M
前端申購費率
M<100萬
0.80%
100萬≤M<300萬
0.50%
300萬≤M<500萬
0.30%
500萬≤M
按筆收取,1000元/筆
B類基金份額
持有年限Y
后端申購費率
Y <1年
1.00%
1年≤Y<2年
0.70%
2年≤Y<3年
0.50%
3年≤Y<5年
0.30%
5年≤Y
0%
C類基金份額
申購費率
0%
注:1年指365天。
(三)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額
投資者須遵循各銷售機構有關扣款日期的規定,并與銷售機構約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額,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幣100元(含100元)。
(四)重要提示
1、凡申請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投資者須首先開立本公司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
2、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每月實際扣款日即為基金申購申請日,并以該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投資人可以從T+2日起通過本計劃辦理網點、致電博時公司客服電話或登錄博時公司網站查詢其每次申購申請的確認情況。申購份額將在確認成功后直接計入投資者的基金賬戶。
二、 目前可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代銷機構
代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北京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寧波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
代銷券商:安信證券、渤海證券、長城證券、東莞證券、東吳證券、廣發證券、廣州證券、國聯證券、國盛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恒泰證券、華林證券、華龍證券、華泰證券、華西證券、華寶證券、華安證券、聯合證券、南京證券、平安證券、齊魯證券、瑞銀證券、世紀證券、萬聯證券、湘財證券、興業證券、廈門證券、銀河證券、招商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中信金通、中信萬通、中銀國際證券、中原證券、中山證券。(排名不分先后)。
注:本基金若增加、調整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代銷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8日
關于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
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的公告
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09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并開始運作。根據《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定于2009年7月10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基金代碼為050011(A類),051011(B類),050111(C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說明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冊登記人為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資人應及時通過本基金銷售網點、致電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95105568(免長途話費)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bosera.com查詢其認購申請的確認情況;本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認購交易確認書。請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確認開戶時填寫的地址是否準確、完整,須包括省、市、區、具體地址及郵政編碼等,若需補充或更改,請及時到原開戶機構或通過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變更相關資料。
3.本公告僅對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刊登在2009年5月6日《上海證券報》、5月8日《證券時報》、5月11日《中國證券報》上的《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相關資料。
一、基金日常申購、贖回業務
(一)投資者范圍
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二)日常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開放日對投資者的業務辦理時間是9:30-15:00,具體以銷售網點的公告和安排為準。
(三)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表: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表
A類基金份額
申購金額M
前端申購費率
M<100萬
0.80%
100萬≤M<300萬
0.50%
300萬≤M<500萬
0.30%
500萬≤M
按筆收取,1000元/筆
B類基金份額
持有年限Y
后端申購費率
Y <1年
1.00%
1年≤Y<2年
0.70%
2年≤Y<3年
0.50%
3年≤Y<5年
0.30%
5年≤Y
0%
C類基金份額
申購費率
0%
注:1年指365天。
表:本基金的贖回費率表
A類/B類基金份額
持有年限Y
贖回費率
Y<1年
0.10%
1年≤Y<2年
0.05%
2年≤Y
0%
注:1年指365天。
C類基金份額
贖回費率
持有期限在30日以內的基金份額,贖回費率為0.10%;持有期限超過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額,不收取贖回費用。
(四)本基金日常申購、贖回的限制和賬戶最低持有余額限制
1、首次購買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額為500元,追加購買最低金額為100元;
2、每個交易賬戶最低持有基金份額余額為100份,若某筆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00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申購金額、贖回份額和賬戶最低持有余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在調整前2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二、基金轉換業務
(一)轉換業務適用基金范圍
適用于本基金與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前收費代碼:050001,后收費代碼:051001)、博時裕富證券投資基金(代碼:050002)、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代碼:050003)、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代碼:050004)、博時穩定價值債券投資基金(A類代碼:050106(前收費)、051106(后收費)和B類代碼:050006)、博時平衡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代碼:050007)、博時價值增長貳號證券投資基金(前收費代碼:050201、后收費代碼:051201)、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代碼:050008)、博時新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代碼:050009)和博時特許價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050010(前收費),051010(后收費))之間的轉換。
(二)適用投資者范圍
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投資者。
(三)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用由申購費補差和贖回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擔。
(四)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冊登記人處注冊登記的基金。
2、前端收費模式的開放式基金只能轉換到前端收費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購費為零的基金視同為前端收費模式),后端收費模式的基金可以轉換到前端或后端收費模式的其它基金。
3、基金轉換的目標基金份額按新交易計算持有時間。基金轉出視為贖回,轉入視為申購。基金轉換后可贖回的時間為T+2日。
4、基金分紅時再投資的份額可在權益登記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轉換申請。
5、基金轉換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投資者采用“份額轉換”的原則提交申請。轉出基金份額必須是可用份額,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五)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基金轉換業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份額及凈轉換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出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取消部分或全部當日已申請的基金轉換業務并暫停基金轉換業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已載明并獲中國證監會批準的特殊情形。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可以銷售包括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在內的兩只以上(含兩只),且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同一機構的博時旗下基金的銷售機構。
2、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三、目前已開通本基金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銷機構及開通業務類型表
序號
代銷機構名稱
A類基金份額
B類基金份額
C類基金份額
轉換業務
1
中國工商銀行
√
×
√
×
2
中國建設銀行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農業銀行
√
√
√
√
7
中國民生銀行
√
√
√
√
8
中國光大銀行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深圳發展銀行
√
√
√
√
13
√
√
√
√
14
上海農商行
√
√
√
√
15
浙商銀行
√
√
√
√
16
√
×
√
×
17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
×
√
×
18
廣東發展銀行
√
√
√
√
19
國泰君安
√
√
√
√
20
銀河證券
√
√
√
√
21
國信證券
√
√
√
√
22
東吳證券
√
√
√
√
23
√
√
√
√
24
中信建投
√
√
√
√
25
浙商證券
√
√
√
√
26
√
√
√
√
27
華泰證券
√
√
√
√
28
興業證券
√
√
√
√
29
招商證券
√
√
√
√
30
光大證券
√
√
√
√
31
聯合證券
√
√
√
√
32
東方證券
√
√
√
√
33
申銀萬國
√
√
√
√
34
平安證券
√
√
√
√
35
財通證券
√
√
√
√
36
華西證券
√
√
√
√
37
廣發證券
√
√
√
√
38
長城證券
√
√
√
√
39
√
√
√
√
40
湘財證券
√
√
√
√
41
世紀證券
√
√
√
√
42
天相投資
√
√
√
√
43
中信金通
√
√
√
√
44
東莞證券
√
√
√
√
45
信泰證券
√
√
√
×
46
國海證券
√
√
√
√
47
國聯證券
√
√
√
√
48
國盛證券
√
√
√
√
49
華林證券
√
√
√
√
50
中信萬通
√
√
√
√
51
安信證券
√
√
√
√
52
中原證券
√
√
√
√
53
華龍證券
√
√
√
√
54
廣州證券
√
√
√
√
55
萬聯證券
√
√
√
√
56
√
√
√
×
57
中銀國際
√
√
√
√
58
恒泰證券
√
√
√
√
59
南京證券
√
√
√
√
60
中投證券
√
√
√
×
61
中金公司
√
√
√
√
62
√
√
√
√
63
瑞銀證券
√
√
√
√
64
中山證券
√
√
√
√
65
廈門證券
√
√
√
√
66
渤海證券
√
√
√
√
67
華寶證券
√
√
√
√
68
齊魯證券
√
√
√
√
69
華安證券
√
√
√
√
注:上述代銷機構和直銷機構均受理投資者的開戶、日常申購和贖回等業務。本基金若增加、調整直銷網點或代銷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