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4日在首屆全球智庫峰會上表示,建議研究開征物業稅,可以采取漸進式方案,先對經營性房地產征收,并考慮覆蓋別墅和高檔公寓,對于個人第二套住房要研究如何在操作上進行界定,個人自住房可暫緩考慮。
賈康表示,目前討論的物業稅實際上是不動產稅,在文件中借鑒了香港物業稅的表述,但和香港物業稅有不少區別。它對應的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地方政府作為稅基和主要財源支柱的房地產稅和財產稅。
賈康認為,如果把物業稅定位在房地產稅上,就應在保有環節征收,要形成在保有環節通過稅基評估的機制,其好處是能較好校正地方政府行為,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除此之外,它會給中國有產權房的社會成員增加保有環節的稅負,可以起到一定的調節收入分配作用。這會讓中等收入階層更多地選擇購置較小房屋,也會抑制原來炒房的人,從而影響供給方,使開發商注意更多開發小戶型住宅,提高中國土地的集約利用水平。(謝聞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