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昨日透露,國務院已經通過了國企高管薪酬的有關規定,擇日公布后,國企薪酬的設定將按“規定”辦。
“在央企高管的薪酬上,我們認為現在制定的標準是合適的。”李榮融說,但企業制定薪酬也要注意企業內部的平衡,即高管和職工的收入要適應,職工薪酬的增長要比高管薪酬的增長稍微快一點。總之,國企高管的薪酬不能脫離中國現在的現狀,既要講效率也要講公平,也不能脫離行業的情況。
李榮融表示,國企高管薪酬的制定也有要改進的地方,其方向就是逐步交給董事會來管,但是董事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國資委不能替代董事會,但可以發揮積極的影響,因為國資委也有股東代表在里面,他應該發揮積極的作用。”他還表示,央企高管新一屆任期3年完成后,國資委將再次向社會公示高管薪酬水平,聽取大家的意見,改善工作。(鄭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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