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霍宇力
廣東證監局昨日公布了共60家不具有合法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這是廣東局今年深入開展“打非”工作以來,公布的第五批“黑嘴”和“黑機構”名單。
廣東證監局有關人士表示,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任何機構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業務的有關機構和個人,一經發現,證券監管部門將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堅決取締。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廣東證監局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識別和防范非法證券活動陷阱。投資者在接受證券投資咨詢服務之前,應留意該機構是否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是否已取得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券業協會頒發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執業資格證書。一旦發生受騙上當,投資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發現非法證券經營機構或個人涉嫌詐騙、構成犯罪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