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荷銀風險預算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62205,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5日生效。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泰達荷銀風險預算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止2009年6月12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向本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收益分配。現將具體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1.55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 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9年6月17日
2、 紅利發放日:2009年6月18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2009年6月17日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9年6月19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本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9年6月18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9年6月17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并通知各銷售機構。2009年6月19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紅利再投資處理。
4、權益登記日之前(含2009年6月17日)辦理了轉托管轉出尚未辦理轉托管轉入的投資者,其分紅方式一律按照紅利再投資處理, 所轉出的基金份額待轉托管轉入確認后與紅利再投資所得份額一并劃轉。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9年6月17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投資者可到銷售網點,或通過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網站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由于部分投資者在開戶時填寫的地址不夠準確完整,為確保投資者能夠及時準確地收到分紅確認書,本公司特此提示:請各位投資者核對開戶信息,如發現錯誤請到開戶網點辦理地址更正手續。
七、咨詢辦法
1、交通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中信銀行、東莞銀行及各大券商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2、泰達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698-8888(免長話費)或010-66555662。
3、泰達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 http://www.aateda.com
特此公告
泰達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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