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11日表示,外國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VC(風險投資基金)公司在上海設立獨資或合資公司的規定將會在一個月內出臺,目前有關的管理辦法已通過政府部門審議,預計上述公司的資本金將會在1000萬美元以內。
在北京舉行的國際金融協會春季會員會議上,方星海介紹,上海將要設立一套適合私募行業發展的法律和市場環境,這些企業可在上海浦東注冊并開展包括海外基金、人民幣基金等有關業務,上海市政府將給予這類機構金融企業待遇,并給予類似金融機構的優惠及激勵措施,如在稅收辦法上可以施行先受益后交稅的原則。此外,他還介紹,下一步上海還將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進一步完善私募行業發展的市場及法律環境,為企業提供更多的便捷,加速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張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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