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5日表示,征收企業的環境稅,是中國稅制改革的一個方向,現在已經列入財政部、稅務總局和環保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幾個部門正在協作開展這方面的研究,條件成熟時將會推出對污染企業征收環境稅的制度。
對于中央政府有何計劃和舉措來提高對污染企業的罰款,以及對拒絕調查或檢查人員進入其工廠檢查的企業提高罰款的問題,張力軍表示,對污染企業的罰款和污染企業的利益相比,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不同企業存在不同情況。但是由于過去我們的法律規定了污染企業違法排污罰款的最高限額,所以確實存在對污染企業罰款和其所得利潤相比不成比例的問題。
去年,全國人大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時候,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法律修改中將對企業的罰款由單純的限制最高限額改為按應繳排污費的倍數來進行處罰,這樣就基本解決了您提出的這個問題。(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