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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徐銳
*ST帝賢B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確認公司重整計劃中的債務清償部分已執行完畢,并裁定自2009年4月24日起,*ST帝賢B公司管理人的監督職責終止,同時,*ST帝賢B重整期間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
*ST帝賢B
完成債權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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