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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徐銳
在北斗星通昨日舉行的“2008年年度業績網上說明會”上,公司去年11月推出的股權激勵方案成為中小投資者關注焦點。
會上互動環節中,有投資者表示,作為民企中的高新科技公司的代表,北斗星通一直致力于向世界高新技術領先企業邁進,而在向高標準、高要求發展的同時,公司確實需要有一定的激勵機制去推動。但該投資者同時強調稱:如果一個激勵機制定位過低的話則勢必會損害到上市公司的形象,即給外界一種“管理層向自身發紅包”的感覺,而這對中小投資者或有失公允。
對此,北斗星通董事長周儒欣稱,此次擬定的股權激勵方案是經過經營層、董事會充分論證的,是經過中介機構充分咨詢后所推出的,公司認為其是合理的。周儒欣同時表示,公司的發展主要靠人才,只有把主要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通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公司整體價值得到提升,并為全體股東帶來回報。
然而記者發現,上述投資者的表態似乎不無道理。參照北斗星通的股權激勵方案,公司為三位副總在內的57名業務骨干首次授予270萬份期權,對應行權條件中的業績指標則為:各行權期首個交易日的上一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以2007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凈利潤為基數,上市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40%、60%、80%。
業績指標看似很高,但事實上,北斗星通在2008年中已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凈利潤4424.08萬元,而根據上述業績規定,公司在2009年僅需實現4659.2萬元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便達到該業績標準,相關凈利潤同比增長5.31%即可。
面對如此寬松的行權條件,昨日另有中小股東質疑稱:股權激勵的財務目標低于行業平均增長率,這如何起到激勵的作用?
至于本次股權激勵的進展,北斗星通董秘段昭宇昨日表示,本次股權激勵方案目前已報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在取得中國證監會無異議后,屆時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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