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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志明
繼2008年第四季度創下歷史性巨虧617億美元之后,AIG再度成為這場金融風暴的中心,不過這次的話題卻是高管逆市高薪風波。AIG于3月15日對外界宣布:目前正在給公司高管發放1.66億美元的獎金。值得注意的是,據AIG首席執行官愛德華·利迪透露,1.66億美元獎金中相當部分是發放給該集團金融產品部門的。極具諷刺意味的是:導致該集團瀕臨破產、被迫接受政府近1800億美元援助的罪魁禍首———CDS理賠業務正是出于該部門之手。雖然后經奧巴馬總統表示強烈反對而停止執行,但該風波仍然值得深思。
撇開“多勞多得、收入與貢獻匹配”的價值觀與道德標準,AIG仍然會在巨虧的情況下依然企圖向其高管支付巨額薪酬。正如其首席執行官愛德華·利迪所言,如不支付高額獎勵,AIG將可能面臨被上訴的窘境。畢竟在經濟利益面前,AIG高管也不能免俗。更何況AIG高層本身掌握了集團的大量資源,在為自身開支票時絕不會因為公司接受外部援助而有所吝嗇。
與其用道德標準來指摘AIG高管們,不如仔細剖析一下美國政府在援助時出現的監管漏洞,防范以后出現類似的問題。雖然奧巴馬總統對外宣布外國投資在美絕對安全,但是如果美國政府援助金融巨頭時,如果連控制金融高層們逆市派發高薪都做不到,那么全球投資者對美國政府的監管能力和美國經濟的復蘇期望將會大打折扣。
首先,AIG高薪風波暴露了美國政府對金融巨頭干預原則立場問題。雖然自由市場經濟強調發揮市場的最大作用,但是在危機拯救的特殊時期,政府干預將取代市場機制成為企業運行的主體。政府作為市場經濟中的特殊主體,實質上代表的是廣大納稅人的利益,政府在危機時刻對大型金融機構干預的法理基礎是維持金融市場運作,保障廣大納稅人的合法權利,絕非單純的為了維持金融機構生存。
在此基礎之上,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危機干預必須體現全面有效控制的原則,而絕非在經濟平穩時期的盡少干預。尤其應當控制AIG此類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和內部運作效率,在集團穩定運行之前,絕不能讓企業出現違背納稅人利益的情況。尤其是在集團運營不善時期,逆勢給高管派發高額分紅獎勵實質上是損害政府所代表納稅人的根本利益。
其次,AIG高薪風波反映了美國政府在干預監管程序上的不足。如果說AIG員工在造成集團巨額虧損時期依然能從公司領取高薪表明AIG內部管理混亂的話,那么美國政府在實施干預援助時忽略AIG員工薪酬激勵上的漏洞不能不說是個嚴重的程序問題?紤]到AIG于2008年持續巨虧與接受政府援助近1800億美元,AIG在技術上早已實際破產,目前所倚仗的無非是納稅人的資助,絕非集團高管的努力經營所得。政府必須設法在AIG歸還援助、經營重歸正途之前限制員工薪酬收益。
合理的程序安排是在大規模援助之前實施技術性破產程序,將公司資產負債重新清算,剝離不良資產,同時與舊有員工簽訂新的薪酬勞動協議,確定在政府援助干預時期的合理薪酬范圍,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限制AIG高管逆市為自己開出高薪的類似事件。此外,AIG首席執行官愛德華·利迪用高薪限制人才流入說事純屬無稽之談,正是他所言的華爾街“高薪人才”造就了AIG的歷史性巨虧與這場金融風暴,他們理應為此承擔相應的經濟與社會責任而不是領取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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