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按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進一步加強投資連結保險銷售管理的通知》,3月15日起,保險公司委托銀行代理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的,嚴格限制在銀行理財中心和理財柜銷售,不得通過銀行儲蓄柜臺銷售投資連結保險,每半年對銀行等兼業代理機構的銷售合規性進行一次檢查評估。此外,《通知》還要求保險公司在銀行渠道銷售投資連結保險,新單躉交保費不得低于人民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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