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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云南省證券業協會了解到,近日,在滇的34家券商營業部和2家本土券商總部共同簽訂了《云南省證券行業自律公約》,其核心內容是約定交易傭金的底限。
據了解,《公約》確定的在滇券商對客戶收取傭金的最低標準為:網上交易不低于0.2%;電話委托不低于0.25%;現場委托(含自助委托)交易0.3%;A股、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筆交易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另外,《公約》還規定券商對于資產在200萬元以上或月成交量在100萬元以上的客戶傭金收取標準可以給予相應優惠,但優惠的標準不低于0.15%;對資產在1000萬元以上的客戶,可以自己制定相應的優惠傭金標準,但須報云南省證券業協會備案。
據介紹,各券商在自愿約定的原則下繳納了一定金額的誠信保證金,如果違反約定,將遭受包括口頭警告、保證金違約扣繳、書面通報批評、在媒體上公開譴責等不同等級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