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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鳳
受到金融海嘯沖擊,內地中央企業高層掀起的減薪潮也刮到地方國有企業。據報道,上海國資委相關人士透露,上汽集團、電氣集團、百聯集團、錦江國際、東方國際集團、國際港務集團、廣電集團、紡織集團、中鋁上銅公司9家上海國有大型企業高層將率先帶頭減薪,并縮減差旅費、會務費等開支。據透露,此次國企高層減薪幅度不等,最高降幅達40%。
在當前金融危機已對我國實體經濟造成嚴重影響的背景下,上海九大國企高管率先帶頭減薪,值得稱贊。但是,這樣的帶頭減薪又能帶來多少企業高管的良心發現和跟進呢?我認為,面對金融危機,高管減薪要靠制度的約束而不是高管們的良心發現。
在一個公司治理完善、薪酬分配合理的現代企業,企業高管的薪酬由他對企業所作的貢獻、所創造的價值來決定。當企業經營良好、利潤上升時,高管按市場規則獲取他的應有報酬;當企業業績欠佳、利潤下滑時,就應當按市場規則的要求,理所當然地減薪,甚至為此辭職,這是合理薪酬制度的必然要求。當前,金融危機已對我國企業造成影響,部分企業效益下滑。按照市場規律,這些效益下滑的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高管們,早就該自覺、主動地減薪。目前我們看到的只是個別企業高管的良心發現。尤其是相對于民營企業,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政策性扶持和壟斷經營的國企,高管的薪酬離真正意義的市場報酬還有一段距離。因此,我認為,在當前經濟困難時期,個別國企高管帶頭減薪值得提倡,但更重要的是,要真正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國企高管薪酬制度,讓國企高管與市場上的職業經理人一樣,薪酬拿多拿少由市場說了算,而不依賴于行政權力,更不能由企業高管自己說了算。讓高管減薪從此依靠制度的力量而不再是靠高管的良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