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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研究組
上市門檻降低
創業板明確細則還未出臺,從08年3月公布的《首次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來看,創業板的上市門檻較主板有較大幅度的降低,并給出兩種選擇,旨在鼓勵創新型、具備高成長潛力、并已走出初始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上市。這個征求意見稿出臺時,國內外的經濟形勢還沒有如此嚴峻,我們認為,未來明確細則的上市門檻應該不會比征求意見稿更高。
上市數量增多
每一批次的上市公司數量也是市場關注的主要問題,目前這點還有待于進一步的政策力度觀察。市場普遍預期創業板公司上市力度會比主板大很多,據傳證監會正在考慮專設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程序和時間也會有所縮短。此外,“新三板(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可能成為向創業板輸送企業的平臺,新三板掛牌的公司,一旦達到在主板市場或創業板市場的上市條件,未來可能會被允許直接申請到創業板或主板上市,而不再需要通過發審委的審核,融資效率也會得到一定的提升。
禁售期縮短
禁售期方面還沒有出臺細則,從海外市場來看,為了保護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的連續性以及創業板市場的穩定性,很多海外創業板會規定6個月左右的禁售期(NASDAQ無禁售期規定)。A 股主板在08年9月已經修改了股票上市規則,將原來關于“首發前12 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須承諾自持有之日起的36個月內不轉讓該部分股份”的條款,改為“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這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創投行業的經營環境。我們認為,創業板的禁售規定不會比主板更嚴格,禁售期也可能會再一年的基礎上進一步縮短,這對于創投公司來說是實質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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