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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萬 敏
據wind資訊統計,2008年,民生銀行、浦發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先后在股東大會通過了發行債券的議案。2009年1月17日,建設銀行又公告稱,將發行800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用作充實附屬資本及提高資本充足率。
銀行紛紛發債,是資本充足率普遍有問題?還是背后另有原因?
建設銀行
充足率遠超規定利于放貸
2009年1月17日,建行表示發行800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募集資金的主要用途,將用于充實附屬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
東莞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黃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行的靜態資本充足率有12.1%,核心資本充足率10%,遠超銀監會規定的8%,這方面應該不存在太大問題。
那么,建行為何繼2008年6月股東大會通過發行400億債券后,又緊接著發行800億的債券呢?黃凡認為,“雖然建行的資本充足率沒有什么問題,但是比較去年的一、二、三季度來看是逐漸下滑的。”并且,四季度國家出臺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建行在基建貸款方面具有優勢,明年應該會有很多的項目貸款,累積較多的充足率有利于放貸。另外一個原因在于,銀監會對銀行的撥備覆蓋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在135%以上,而現在建行的撥備覆蓋率不到120%,勉強達到目前的標準。補充資本充足率,可以為即將實施的新標準做一些準備,分勻一些到撥備中。
同時,黃凡認為,銀行現在股權融資的渠道已經基本被阻塞了,通過發債的形式補充資本是自然的事情。但是各銀行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像建行這樣的就是為今后的業務開展做準備,但是類似于浦發銀行,就是依靠發債滿足資本充足率的要求。
中小銀行
提高資本充足率更迫切
正如黃凡所說,中小銀行發債以充實資本的要求更加迫切。2008年11月21日,民生銀行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發行不超過50億人民幣混合資本債券。同一天,浦發銀行公告將發行100億元混合資本債券及100億元次級債。2008年10月16日,深圳發展銀行公告發行100億次級債,100億金融債及80億混合資本債。2008年6月28日,招商銀行亦公告發行300億次級債。但是,以上銀行的發債方案至目前為止,均未獲證監會核準。
例如針對浦發銀行發行100億混合資本債和100億次級債,海通證券分析師邱志承就在其研究報告中分析認為,浦發銀行2008年3季度末的資本充足率僅略高于目前8%的最低標準,而銀監會正考慮提高中小型銀行資本充足率標準達到10%-12%,浦發的資本充足率已經明顯偏低,為資本充足率的不足,浦發計劃發債200億元來補充其附屬資本。從靜態分析,200億元次級債和混合資本債不能完全用于附屬資本,發行使其充足率達到10%以上,基本可以滿足未來1年的業務發展。從動態的角度看,浦發通過利潤留存將能完全將這200億元發債用于附屬資本,充足率最高可以達到12%左右,基本滿足了銀監會提高后的標準。發債是浦發提高資本充足率的過渡方案,中期內股權融資壓力較大。浦發銀行雖然較早提出的8億股增發方案,但管理層一直沒有批準,因此浦發銀行的核心資本在短期內難以得到補充。雖然發債可以提高全部資本充足率,但從中期來看,浦發的股權融資壓力很大。
分析人士認為,將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從8%提升至10%,這對中小型銀行影響較大,它們的資產結構、業務模式都可能因此而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