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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趙一蕙
因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筑信昨日披露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成為今年首例信息披露違規案。記者發現,公司在對重大問題的披露上不僅存在著“前后矛盾”的事實,也存在披露不到位的情況,而這些問題都和公司備受關注的資產重組有關。
信息披露前后不一
由于ST筑信的資產重組于2008年6月13日被董事會終止實施,何時將“舊事重提”就成了市場關注的熱點。去年9月17日,公司股價因為三個交易日觸及跌幅限制發布股價異動公告,當時公司表示在書函控股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后,均確認在可預見的兩周之內,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但是,就在公告發布不到兩周內的9月25日,公司同時發布股價異動公告和連續停牌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而這次的異動則是因為自9月19日起連續觸及漲幅限制。
其實ST筑信的信息披露還不只是“前后矛盾”的問題,圍繞著公司的資產重組的話題其實不斷,而在去年6月中旬,也就是公司宣布終止定向增發的前夕,公司還因為重大事項未披露被交易所停牌。
重大事項遲遲未披露
2008年4月14日,當時還名為“ST一投”的ST筑信突然被上交所實施全天停牌,原因系公司存在重大事項未公告。此時的ST筑信正處于重大資產重組的進程中,這一交易預案最初于2007年4月11日發布,修改之后于2007年6月7日獲得股東大會通過,而此時已經臨近一年有效期的節點,公司向大通建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材料早已提交證監會,但是卻遲遲未獲證監會批準。在這個節骨眼上公司因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而遭到交易所停牌,顯然十分敏感。
更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4月14日,恰恰也是控股股東大通建設和其一致行動人天津藝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共持有的2400余萬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
在諸多因素夾雜之下,ST筑信的停牌一直持續到2008年6月10日,也就是此次停牌將近2個月之后,ST筑信才發布了重大事項公告,披露了與重大資產重組和股改承諾有關的兩個重大事項,公司同日復牌。
在2008年6月10日公司重大事項公告中,公司披露稱“近期收悉”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關于請抓緊落實有關問題的函》,該函指出了公司定向增發價格的問題以及公司原控股股東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聯方的訴訟事宜,有可能構成發行障礙。
但是公司并未披露“近期”的具體時間。而且公司在2008年4月29日發布一季報時,對于重組的進度也未有具體披露,僅表示“定向增發在證監會審核過程中。”而且據公司的說法,上述進展公告是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做出。
大股東持股“限賣”只字未提
當時公司同時還根據上交所上市公司部的通知要求披露了另一重大事項。根據上交所的通知,由于大通建設曾向公司出具承諾函,將以不低于5億元的優質資產與公司資產進行置換,并以此作為股改對價,但截至當時天津大通尚未完全履行承諾,天津大通及其一致行動人藝豪科技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必須實施暫時性賣出限制,而這一點公司在股改時也并未完全披露到位,且在有限售條件股流通上市公告中只字未提。
伴隨這一事件是公司股價的大幅度波動——2008年4月2日、4月8日,也就是被交易所臨時停牌前,公司連續兩次發布了股價異動公告,而在2008年6月10日復牌后,公司股價又連連下挫。
而且,自2008年12月以來,ST筑信的股價異動和訴訟、股權質押類公告頻頻。去年12月23日、24日ST筑信連續大幅下跌,25日盤中又大幅度波動,當天公司發布異常波動公告,同時發布了訴訟事項公告稱,海南南亞貿易有限公司向ST筑信追討債務1000萬元。 而23日、24日當天,公司先后披露大通建設所持股份在解除質押而又立即被質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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