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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趙一蕙
面對外界對子公司恒和維康藥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種種質疑,吉林制藥今日終于開口。
此前外界質疑,雖然吉林制藥定期報告中披露持有恒和維康99.9%的股權,但根據工商登記查詢,恒和維康這批股權已過戶他人,兩者之間存在矛盾。
今日,公司針對轉讓事項作出說明。2007年11月末,經董事會審議通過決定將持有的恒和維康99.9%股權以1200萬元價格轉讓給石立更。股權轉讓正式協議簽署前,受讓方石立更向吉林制藥預付了股權轉讓定金435萬元,鑒于當時受讓方已預付36%股權轉讓定金并明確股權轉讓意向,受讓方于2007年10月向當地工商登記部門申請了變更股權事宜并變更至石立更名下。后由于石立更籌措資金出現困難,未能按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余款,雙方經協商,于2008年1月解除了股權轉讓協議。
但是,吉林制藥今日的公告披露了一個之前未曾公布的重要細節。就在董事會于2008年1月30日召開會議同意解除協議的第二天,也就是1月31日,基于公司的繼續出讓該股權意愿以及石立更的繼續受讓意愿,雙方又于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解除原股權轉讓協議后未來12個月內,石立更若能全額支付股權轉讓余款765萬元,公司將與其重新簽署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吉林制藥說明,鑒于石立更已預付36%股權轉讓定金,并考慮便于其對該公司經營管理和對外部門協調,并已申請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事宜,吉林制藥委托其代持該部分股權,但其不享有該股權的任何權益。公告還表示,自2008年1月起至今,雙方繼續履行補充協議,石立更陸續支付股權轉讓定金,累計目前已支付975萬元,預計2009年1月末前按協議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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