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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部署2008年年報披露工作 重點監控上市公司海外投資
中國證監會28日發出公告,詳細部署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編制、審計和披露工作。
公告明確,對于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外部單位年度統計報表等報送要求,上市公司應拒絕報送。嚴防年報泄露。
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應加強對外部信息報送和使用的管理。上市公司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應當報送的,需要將報送的外部單位相關人員作為內幕知情人登記在案備查。上市公司應將報送的相關信息作為內幕信息,并書面提醒報送的外部單位相關人員履行保密義務。
據悉,證監會公告中關于獨董在披露過程中權責的一些提法,從思路上來說,與證監會正在制定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認定指引》有較多相關之處。在加強獨立董事工作職責方面,公告賦予了獨立董事在一定條件下要求延期、拒絕召開董事會的權利。公司應當在董事會決議公告中披露獨立董事未出席董事會的情況及原因。
公告明確,上市公司應披露持有外幣金融資產的情況,如未持有也應明確說明。此外,公允價值計量、正確理解“控制”含義、正確界定非經常性損益等長期關注的重點問題,也在公告中得到繼續強調。
財政部要求重點關注的事項,還包括會計政策變更、AH報表差異、合并報表范圍、資產減值和預計負債等。
財政部還對2008年年報的審計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關注下列重大風險領域:債務重組收益確認,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價依據,重要會計估計變化,開發費用資本化,企業合并及異常股權轉讓行為,套期會計的使用條件和標準,關聯方關系及重大關聯交易,持續經營假設等。據《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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