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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鋼股份”)于2006年11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55億元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分離交易可轉債”,每張面值為100元人民幣,每10張為1手)。每手馬鋼股份分離交易可轉債持有人獲配230份認股權證。上述認股權證共計12.65億份已于2006年11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認股權證的交易簡稱為“馬鋼CWB1”(交易代碼580010)。
根據《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認股權證上市公告書》,“馬鋼CWB1”認股權證的存續期為2006年11月29日至2008年11月28日,共計730天。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在權證上市滿12個月之日的前10個交易日,或者滿24個月之日的前10個交易日內行權。
“馬鋼CWB1”認股權證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為2008年11月14日(星期五),已于2008年11月17日停止交易,進入行權期,行權期為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期間的十個交易日。
2008年12月3日起, “馬鋼CWB1”認股權證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予以摘牌。
特此公告。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