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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潘紅敏
今日,民生銀行發布公告稱,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了發行不超過人民幣 50 億元混合資本債券的決議,本期債券是發行人直接承擔的無擔保債券。其特點是:(1)債券到期前,若出現利息遞延規定的情形,發行人有權選擇或必須延期支付利息; (2)債券到期時,若出現暫停索償權規定的情形,債券持有人應暫停索償權,發行人有權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
公司稱,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代表本公司辦理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的相關事宜。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范圍內,根據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調整(包括但不僅限于發行金額的確定、債券的期限、利率、發行方式的確定等),并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采取為完成此次發行所需的其他行動(包括但不僅限于聘請必要的財務顧問、法律顧問、評級機構、驗資機構或其他專業人士) ,上述兩位獲授權人士可以共同,也可以分別實施授權行為。其授權期限為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后 12 個月。
公告稱,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將用于充實公司的附屬資本,提高公司資本充足率。同時,本期債券的發行將增強公司的營運實力,提高抗風險能力,支持業務不斷發展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募集資金到位后主要運用于安全性、流動性較強的長期債權投資。
股東大會同時通過了延長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同意延長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期限 12 個月,同時將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自原授權到期之日起延長 12 個月,并在董事會獲得股東大會關于延長辦理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授權的基礎上,同意公司董事會繼續委任洪崎先生、趙品璋先生為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授權人士,具體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事務。
關于所持海通證券股權處置問題, 股東大會再次明確處置方案:以監管部門允許的市場交易方式公司處置海通證券股權 380,914,014 股(占海通證券總股本 4.63%)。處置授權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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