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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開庭,公開審理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喬洪等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底至2007年3月,喬洪利用擔任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分管廣告、供應、銷售的職務之便,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廣告商、經銷商謀取利益。先后多次單獨或伙同其弟喬建華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442萬余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檢察機關還指控:喬洪尚有折合人民幣840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喬洪委托的律師到庭為其辯護。
庭審結束時,法庭宣布,喬洪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