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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結算參與人:
根據《財政部關于2008年記賬式國債 特別國債及儲蓄國債(電子式)還本付息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8]2號),我公司將從2008年7月31日起代理兌付2001年記賬式(七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第7年第2期利息(以下簡稱本期利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期國債掛牌名稱為“21國債(7)”,交易代碼為“010107”,付息代碼為“010107”,期限20年,票面利率4.26%,每半年付息一次。
二、本期國債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7月30日,凡于當日閉市后持有本期國債的投資者,為本期利息的最終所有者。本期利息支付日為7月31日,每佰元面值的利息為2.13元。
三、我公司在確認代理付息資金到帳后,于7月30日進行兌息資金清算,并于次一工作日將兌息資金劃付至相關結算參與人在我公司的交收賬戶內,由相關結算參與人負責及時支付給投資者。享有本期利息但尚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我公司將在其辦妥指定交易后,通過結算參與人兌付本期利息。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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