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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將對水泥企業進行增值稅評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16:43 中國證券網
本網訊(上海證券報記者李雁爭)記者16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決定每年選擇部分行業或項目統一組織全國增值稅專項納稅評估,今年將選擇對水泥生產企業開展增值稅專項納稅評估。 根據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的評估時間為2008年6月至8月,評估對象為2007年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生產企業。 此外,在實施納稅評估的過程中,基層稅務機關評估人員應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如供電部門開具的電費發票信息、國家公布的水泥行業能耗標準等),運用能耗法、投入產出法等評估方法,測算出水泥產品的產量、銷量,與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對比,驗證企業申報資料是否真實,審核其是否存在騙取稅收優惠政策資格的問題。對發現存在偷稅嫌疑的企業,基層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規定,及時移交稽查部門進行查處。 有關增值稅專項納稅評估工作,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此前曾表示,隨著稅收征管水平不斷提高,財政增收的潛力還在不斷挖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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