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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鉆股份大股東行為引發強烈質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 05:14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股改踐諾考驗一線監管 □本報記者 鐘楚 江鉆股份大股東江漢石油管理局違背股改承諾,引發了投資者的憤怒。業內人士認為,類似江鉆股份大股東違背股改承諾的事件近年來并非偶然現象,自股改以來,已經出現了多起違背股改承諾的事件,而面對這幾起違規事件,一線監管部門大多報以沉默,似乎無法拿出有效的監管措施,“江鉆現象”折射出股改承諾的監管尷尬,投資者和專業人士建議應加大監管力度,采取及時有效的處罰措施,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信心,保護投資者利益。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去年以來,涉嫌大股東違背股改承諾的上市公司有10多家。有的是未能按時兌現資產注入,有的是違反業績或者分紅、送轉承諾,有的是大股東欲拋棄上市公司。 記者檢索相關規則發現, 2005年9月,滬深交易所發布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備忘錄明確規定承諾人應該補充承諾: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股改承諾的,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深交所還專門制訂了《股改承諾事項管理指引》,明確對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其承諾的,將視情況對其采取以下懲戒措施: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報中國證監會查處;將承諾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諾的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并予以公開。上交所人士則表示,對股改承諾監督的過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另外,對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督導,股改保薦機構也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一旦上市公司有違規行為發生,保薦人必須向交易所報告。 有律師人士指出,在江鉆股份違背股改承諾的行為過程中,上市公司董事會和經營層沒有按時限及時催告大股東,也沒有及時向投資者發布進展情況;而監管部門也行動遲緩,江鉆股份大股東違背股改承諾已近三個月,也沒有對相關方面給予具體的處罰措施。保薦機構也沒有承擔持續督導的責任和義務。 近兩年來,中國證券市場已經步入了“后股改時代”,一些公司逐步進入了股改承諾的時限期,如何讓非流通股東嚴格履行股改承諾,切實保護中小流通股東的利益,切實加強對股改承諾的監管顯得尤為重要。 □本報記者 鐘楚 武漢報道 上周六,江鉆股份(000852)發布公告稱,大股東江漢石油管理局為兌現其股改時的承諾,將下屬的三機廠審計評估作價1.89億元,以出讓的方式轉讓給上市公司。 這一份遲來的公告,不僅沒有平息中小投資者因大股東違背股改承諾引發的憤怒,更因為大股東拿出業績平平的資產“忽悠”投資者而致“火上澆油”,投資者不得不又一次用腳投票。收購三機廠的公告發出后,江鉆股份接連兩天大跌。 湖北、湖南、廣東、云南等地的一些持有江鉆股份的投資者紛紛給本報打來電話稱:江漢石油管理局首先是在時限上直接違背了股改承諾,這次又將業績平平的資產高價賣給上市公司,再一次踐踏其股改承諾。 承諾時限已過 江鉆股份公告顯示,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實施股改,2008年3月18日是其股改一周年。 作為江鉆股份的控股股東,江漢石油管理局當初在江鉆股份股改中承諾,“將在股改實施完成后一年內,由該局提出議案,通過增發或其他合適方式,將其擁有的機械制造行業的優質資產注入江鉆股份,把江鉆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鉆采機械制造基地。” 2008年3月18日,江漢石油管理局發函給江鉆股份,擬將其旗下的三機廠,以出讓方式轉讓給江鉆股份。而江鉆股份同日發布公告稱將以自有資金進行收購。 針對上述兩個公告,一直關注此事的湖北德馨律師事務所劉陸峰律師認為,江漢石油管理局股改承諾的原意表明,其應該在股改一年內完成從“提出議案”到“資產注入完成”的全過程,但事實上,在承諾期截止當日,江漢石油管理局僅僅只提出了一個意向性方案,資產注入工作并沒有完成。江漢石油管理局顯然違背了股改承諾。 中小投資者在江漢石油管理局承諾時限到來時才發現是一場空等待。在股改承諾最后時限那一天,3月18日,投資者用腳投票,江鉆股份的股價以跌停報收。 “股改承諾明明白白,過了今年3月18日資產注入沒完成,江鉆大股東就是違背承諾,可江鉆股份竟然還不愿承認這一鐵板釘釘的事實”,一位廣東姓陳的投資者很氣憤地對記者反映說。記者在電話采訪江鉆股份董秘邱武時,邱武也這樣回答記者:大股東是否違背股改承諾“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他本人則對此“不好作評論”。 江鉆股份違背承諾,給了翹首企盼的投資者迎頭一桶涼水,投資者損失慘重,一些投資者在網上發出了憤怒的聲音:血汗錢就這樣被騙進去了,江鉆大股東沒誠信,這么拙劣的騙術,難道就沒人管嗎?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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