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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大戶金順法稱“不再增持中兵光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05:24 每日經濟新聞
截至6月2日收盤,金順法持有的中兵光電股份已降至4.999% 每經記者 崔丹 發自成都 昨日晚間,上證所公布了中兵光電(600435,收盤價23.42元)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告顯示,5月30日金順法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買入中兵光電股份共計723.66萬股,占中兵光電股份總量的5.025%。 神秘大戶金順法的公告雖然姍姍來遲,但是公告中的內容卻值得我們細細品味。 法律專家:應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證券法》第86條明確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做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神秘大戶金順法增持中兵光電的公告到昨日晚間才現身,是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位法律界的專家,她認為:“持股超過5%而超過規定日期沒公告肯定是違法的,但是對這種事情的處理不屬于刑事范圍,因為他沒有犯罪;也不屬于民事范圍,因為他也沒有損害他人的利益。這個只能通過證監會進行行政處罰。” “證監會可以通過警告、罰款的方式進行行政處罰,”她表示,“當第二次增持到5%時,甚至可以對其進行市場禁入的處罰。” 金順法稱看好公司而增持 公告中顯示金順法增持中兵光電的原因是:非常看好公司未來發展前景,而且股價嚴重低估。 但對于是否有意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其在中兵光電中擁有的權益時,金順法的答案是:“否!” 公告中還顯示,金順法于5月30日購入723.66萬股,占中兵光電總股本的5.025%;6月2日賣出6.2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43%;6月2日同日買入2.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167%。截至6月2日收盤,金順法共持有中兵光電股份719.8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9%。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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