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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版帶頭大哥一審獲刑七年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 14:32 人民網
人民網上海5月28日電 (吳艷燕 包蹇) 兩名“80后”的年輕人劉玉才和杜凌卿利用網絡非法進行證券業務,招徠全國30個地區的600多名客戶投入1個多億資金,非法所得757萬余元。今天上午,上海市二中院對這起滬版“帶頭大哥”案作出一審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劉玉才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判處被告人杜凌卿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1983年出生的劉玉才,高中文化程度。2007年3月,劉玉才與比他大一歲的杜凌卿共謀通過虛假出資方式在本市崇明縣堡鎮工業園區注冊成立上海捷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10萬元,由劉玉才任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公司業務,杜凌卿任操作部負責人。其間,劉玉才通過艾威電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注冊設立了“私募大世界”網站,并在該網站上對捷昂公司作虛假證券投資信息宣傳,公開招徠投資者。 “實戰理財”、“至尊理財”等多種投資理財品種的廣告。隨后,兩人以捷昂公司名義先后與全國30個地區的共計600多名投資者簽訂《委托理財協議書》。投資者按投入資金量的10%向捷昂公司繳納管理費后,由捷昂公司通過短信向投資者提供股票資訊或由投資者將其股東賬戶、密碼提供給捷昂公司,公司操作部操盤手代客戶買賣股票,客戶除先期繳納資金量的10%作為委托理財的預付報酬外,如在約定期限內獲利10%以上,還要與捷昂公司按3:7或2:8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兩人以此方法獲得投資者支付的管理費以及投資理財利潤分成款共計757萬余元,其中劉玉才分得183萬余元,杜凌卿分得137萬余元。 該市二中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玉才、杜凌卿在明知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不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情況下,從事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兩人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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