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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股份涉嫌欺詐增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 03:20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張望 一石激起千層浪。 沸沸揚揚的中捷股份(002021.SZ)實際控制人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終有新進展。 “5月28日召開董事會,公司會提拔一些更年富力強的高管。”5月26日下午,中捷股份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蔡開堅表示,公司將更換財務總監。 蔡開堅稱,挪用上市公司資金是大股東避開公司內控環節發生的違規,問題是其主動交代的,挪用資金用于發展控股股東中捷控股集團的產業。 針對民企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象,蔡開堅認為,在目前的融資環境下,很難根治,“除非民企有足夠多的融資渠道。” 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夏草認為,中捷股份去年10月的公開增發招股書中隱瞞了巨額占資事實,已構成欺詐發行股票行為,根據法律規定,認購者可據此認定認購無效,要求中捷股份退還募資4.48億元,并賠償相關損失。 5月27日晚間,中捷股份董事會公告,于5月26日收到董事長蔡開堅、董事財務總監唐為斌、董事單升元、董事汪明健、獨立董事余明陽、姚海峰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上述董事、高管因工作或個人原因請求辭去所任職務。 據有關規定,上述辭職請求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 涉嫌欺詐增發 事實上,中捷股份實際控制人違規占用資金,頗具掩耳盜鈴意味。 根據相關公告,蔡開堅在未經任何審批程序的情況下,自2006年起,多次指使中捷股份相關人員,向中捷控股集團劃撥資金,相應資金月平均占用額約2億元。 經中捷股份董事會核實, 2006年末和2007年末,大股東分別違規占用資金15117.65萬元與16985.54萬元,今年1-2月,占用17600萬元。違規占用資金余額,直至4月21日才全部歸還。 “我在審閱年報期間才知曉大股東資金占用問題,幾天后的董事會發表獨立意見,要求管理層收取資金占用費,采取措施降低影響,避免股價波動繼續給中小投資者帶來損失。”中捷股份獨立董事姚海峰說,“對大股東占用資金一事,我也很憤慨。” 4月16日,蔡開堅向監管部門交代了違規占用資金的事實。 4月18日,浙江證監局對中捷股份立案調查。 此外,深交所亦對于負有主要責任的相關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17人予以公開譴責,對公司其他董事、高管4人及公司保薦代表人予以通報批評,公開認定蔡開堅、財務總監唐為斌,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我只知道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不對,但對占用資金的嚴重后果卻認識不足。”蔡開堅表示,“深交所的處理意見恐怕不是最終結果,我正在忐忑不安地等待。” 夏草認為,中捷股份實際控制人違規占用資金這么久沒被發現,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都有責任。 但保薦人光大證券資本市場部總經理熊瑩表示,作為保薦機構,已做到勤勉盡責,“任何法律規范制度都無法避免違規人的道德風險。” 另一保薦人代表侯良智則認為,違規占資事前保薦人并不知情,應給予諒解。 不過,問題關鍵還在于,中捷股份去年10月的公開增發中,隱瞞了2006年末15117.65萬元及2007年前幾個月的巨額占資事實,已涉嫌欺詐增發。 “隱瞞占資不但導致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且此行為也是重大違規行為。”夏草指出。 資料顯示,是次增發保薦人為光大證券,審計師是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是北京京澤京律師事務所。 中捷股份此次公開增發新股共計2800萬股,每股增發價16.03元,增發市盈率近35倍,募資總額達44884萬元。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中捷股份在公開增發路演時,其財務總監唐為斌宣稱,“我們嚴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執行,會堅持職業道德標準,不存在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也不存在股東或關聯方占用公司的資金或其他資產的情況。” 而蔡開堅和總經理李瑞元也信誓旦旦:中捷股份控股方不會因特權而謀求私利,公司承諾不因任何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做出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7個月前的承諾言猶在耳,但中捷股份已是物是人非。 “我是此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5月26日下午,唐為斌說,“中捷還需要我,因為我還能給公司和股東創造更多的價值。” 2005年已發生違規占資? 此次實際控制人違規占資,導致中捷股份今年的股權激勵無法成行。 而中捷股份城門失火,也殃及眾多投資者。 去年10月,增發路演時,蔡開堅公開表示,中捷股份是中小企業平均估值較低的企業,“我們認為在現在的市場上是被低估的。” 彼時,中捷股份股價16元左右,但時至5月27日收盤,股價僅8.29元,跌幅高達48.51%。值得注意的是,中捷股份增發前夕,其高管持有股份卻在解禁后不斷減持套現。 但李瑞元認為,股價和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沒有必然聯系。 “這件事我們董事們確實難逃其咎,但我們同樣也是無辜的,董事包括獨董,如能及時發現并制止就好了,可惜沒有。”中捷股份董秘崔巖峰說,“中捷的股價是由市場決定。” 對此,有投資者指出,對于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年報中,承諾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這種責任怎么認定和制裁,至今并無明確說法。 而蔡開堅此次“主動交代”的聰明之處,在于將時機選在有能力還款之后和年報公布前,并歸還所有占資,把可能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輕易化解。 雖然中捷股份已接受調查,但從公開資料看,夏草認為仍存在諸多疑點。 “實際控制人違規占資至少要推前至2005年,我判斷最高占資在3億元左右,而不是承認的2億元。”夏草稱。 而審計中捷股份2005年年報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孟榮芳,已被聘為于4月30日成立的證監會第十屆發審委專職委員。 中捷股份一季度收到“其它與經營活動有關現金”高達3.56億元,而“支付其它經營活動有關現金”也高達2.11億元,而經營性現金凈流入只有0.8億元,夏草因此懷疑,中捷股份以資金運作方式虛假歸還上億元占款。 “中捷股份應公布發生占資以來的所有明細賬,尤其是2008年度歸還占資明細賬。”夏草說,“此外,差錯更正也不到位。” 事實是,事發之后,中捷股份并沒有對2006年及2007年相關的中報進行差錯更正,包括增發招股書的財報,及近兩年所有定期報告的現金流量表。 “中捷股份行政處罰書一旦下達,則投資者就可據此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中捷股份及控制人、高管、光大證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京澤京律師事務所等都將成為被告。”夏草認為,“根據其1.5億股流通盤計算,中捷事件相關責任人至少要賠償5億元左右。” 但對于中捷股份事件將面臨的情況,崔巖峰表示,大股東違規事件調查結果還沒出來,有些問題也確實沒法回答,“除上次公告的整改方案外,會有進一步整改措施出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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