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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帶頭大哥777被判三年有期徒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4日 06:22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23日,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曾在全國引起廣泛關注的“帶頭大哥777”王秀杰非法經營一案。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秀杰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6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款人民幣20.5萬余元。 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王秀杰為非法獲利,在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的情況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聯網上發布招募會員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1萬元、1.3萬元、2.7萬元、3.7萬元不等的標準收費,并對收費會員進行證券指導,收取16名會員交納的會費,非法經營收入20.5萬余元。 法院以王秀杰犯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王秀杰當庭并未表示上訴。(周立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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