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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報告建議嚴厲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報告建議: 嚴厲打擊各類 證券違法違規行為 ⊙本報記者 王璐 全流通背景下的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手段方式花樣翻新,行為更加隱蔽,對如何提高證券執法效率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上海證券交易所最新一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報告指出,只有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嚴厲高效地打擊各種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才能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課題報告總結了美國、英國及香港特區的證券行政執法經驗后指出,我國資本市場仍處于一個新興加轉軌的發展階段,存在諸多深層次矛盾和結構性問題,且違法行為日益呈現出新型化、多樣化和網絡化的特征,要提高我國證券執法效率,首先要推進證券執法基本制度建設。 報告稱,近期證監會在系統內部推出了《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指引》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認定指引》,對規范證券市場操縱行為和內幕交易行為的認定工作,有效打擊和防范相關的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此文件目前僅是監管機構內部證券行政執法的指導性文件,法律位階較低、權威性較差,且因為透明度不足可能導致來自外部的質疑,從而影響兩個指引的適用。因此,建議在兩個指引試行一段時間的基礎上,適時將其納入證券執法規范體系立法規劃,逐步建立起具有操作性、權威性和透明度的違法行為認定標準及相應的執法標準,并加緊研究和制定針對其他違法行為的認定、證明要件和具體的處罰標準的辦法。 報告強調,完善證券執法體制要先從完善“查審分離”體制做起。建議在“查審分離”制度實踐和行政處罰委員會制度運轉過程中,逐步完善審理的內部制度和工作流程,進一步完善“查審分離”的證券市場執法體制。其次,應組建快速反應的證券稽查執法隊伍,為了今后更好地應對突發案件,及時查處大案要案,并減少對日常案件調查和監管工作的影響,有必要組建一支具有一定人數規模、匯集會計法律等專業人才、專業設備配備齊全、反應速度快、能打硬仗且相對獨立的稽查機構,由證監會直接管理,專司證券市場大要案的查處。(報告詳見封七)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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