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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限售股大型減持應通過大宗交易系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 03:40 證券日報
中國證監會發布相關指導意見 限售股大型減持應通過大宗交易系統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全文詳見A2版),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今后,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轉讓行為將得到進一步規范。指導意見明確,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指導意見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經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規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劃斷后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按照指導意見要求,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的,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如果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后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股份出讓方和受讓方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的相關規定。 指導意見還要求,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當制定相應的操作規則,監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出售股份的行為,規范大宗交易系統的轉讓規定。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記者還了解到,大宗解禁限售股在大宗交易平臺的轉讓價格將只能在前一天交易所收盤價的漲跌停板之間。另外,滬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統目前在技術方面可以較好地滿足這些股份轉讓的需要。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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