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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5:44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二〇〇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8年3月20日9:30在大連市中山區宏大路18號萬達大廈21層本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08年3月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和《證券時報》刊登了公告。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5人,代表股份51,377,600股,占本公司股本總額的73.4%。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黃作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聘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魏小江律師出席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提案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議案》。 會議以51,377,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審議通過該議案。 2、審議通過了《關于將超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總額的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會議以51,377,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審議通過該議案。 三、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見證意見 公司聘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于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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