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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以配股再融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02:50 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曹西京 上市公司通過二級市場再融資有三種選擇:增發、發可轉債和配股。曾幾何時,配股曾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首選,但自2006年年中《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后,增發和可轉債接踵而來,配股開始受到冷落。 一般來說,增發融資方式募資規模最大,受上市公司和投行歡迎,但巨額融資卻容易打擊整個市場的信心,傷害其它投資者利益,有點缺乏社會責任心。 據統計,2007年,有30家上市公司通過公開增發融資663億元,16家公司通過發行轉債、分離債籌資295億元,7家公司通過配股募資約232億元。可以看出,無論是融資家數還是規模,配股都最少。但截至目前,這7家配股公司的股價沒有一家跌破配股價,因為他們的配股價不高,最高的銀座股份,去年10月的配股價為22.78元。即使以其配股股權登記日(10月16日,上證指數最高位)買進參與配股,攤薄后成本價為37.56元,昨天收盤價34.33元,僅虧損8.6%,大大低于同期大盤近4成的跌幅。而去年公開增發的個股卻大面積“破發”,最慘的昨天的收盤價只有當初增發價的77%。 據上海財匯咨訊統計,今年來只有4家公司實施配股,配股計劃尚未完成的公司僅12家,其中隧道股份、華發股份和張江高科配股已過會。與增發和可轉債相比,配股融資公司仍然屈指可數。 究其原因,原來是配股無論在規模上、時間上還是機制上,都頗為考慮股東的利益,對上市公司有諸多約束———與增發無規模限制不同,配股要求總額不得超過總股本30%;增發要求時間間隔12個月,而配股則要求間隔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公開增發時,大股東可隨意放棄,可配股卻要求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更具有威懾力的是,配股采用代銷方式發行,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即配股失敗。因此,若上市公司配股“獅子大開口”,就可能面臨失敗的風險。因此在低迷市場中,有規模限制的配股容易引起共鳴,而增發的門檻,是否也可以學學配股呢? 昨天浦發股東大會上,一位股東質問浦發高管,浦發為何不配股要增發?又為何不定向增發?增發是對老股民的傷害!事實證明,公開增發價高額大,市場抽資明顯,而且絕大部分要小股東承擔,大股東很少承諾參與。 筆者以為,目前市道,為使公司與投資者雙贏,宜多采取以配股方式再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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