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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友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5:4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7)榕刑初字第78號(以下簡稱“《判決書》”),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單位成都聚友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寬頻視訊事業部涉嫌復制、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案(有關情況請查看公司2004、2005、2006年年報),于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作出(2007) 榕刑初字第78號刑事判決: 一、被告單位成都聚友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寬頻視訊事業部犯復制、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二、繼續追繳被告單位成都聚友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寬頻視訊事業部非法所得人民幣134214元上繳國庫。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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