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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5:39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2008年3月14日,財經網刊登題為:“宏盛科技龍長生被捕 牽出中信8億違規貸款”的報道。報道稱我行上海分行因違規貸款,可能導致8億元貸款損失。本行就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認為財經網有關報道嚴重失實。 一、傳聞簡述 2008年3月14日,財經網通過網絡新聞模式在其網站刊登了題為:“宏盛科技龍長生被捕 牽出中信8億違規貸款”的報道。報道中稱:“上海宏盛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曼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對中信銀行上海分行1.2億美元(約合8億多元人民幣)信用證貸款逾期未還。中信銀行對安曼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的授信貸款獲批是由時任上海分行行長的譚曉風和西藏路支行行長葉建宏兩人拍板決定。” 上述報道中稱“牽出中信8億違規貸款”內容失實,結論不成立。 上述報道中稱“對上海宏盛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曼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貸款獲批是由時任上海分行行長的譚曉風和西藏路支行行長葉建宏兩人拍板決定。”內容失實,結論不成立。 二、澄清聲明 本行董事會根據該報道內容相關情況向本行上海分行進行了核實,認為財經網有關報道失實。現就有關事實澄清如下: 1、2007年末上海宏盛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曼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在我行上海分行無信用證墊款,最后一筆信用證于2008年1月2日按期對外支付,上海分行已與安曼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結束了所有業務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未有任何損失。 2、經核實,本行上海分行對安曼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的授信符合流程要求,不存在違規行為。 3、《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或《證券時報》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本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刊登的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三、備查文件 1、報道傳聞的書面材料; 2、公司董事會的相關說明; 3、董事會針對報道傳聞的起因、報道傳聞內容是否屬實、結論是否成立、報道傳聞的影響、相關責任人等進行調查、核實、處理的報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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