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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業準入條件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5:39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高建鋒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昨日公布的《印染行業準入條件》提出,自3月1日起,新建印染企業應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棉、麻、化纖、絲綢機織物印染設計年生產能力應不小于2000萬米/年;毛機織物印染設計年生產能力應不小于200萬米/年;針織或紗線印染設計年生產能力應不小于2000噸/年。 《條件》要求,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本地區生態環境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在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和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范圍內不得新建印染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印染生產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同時,生產線應優先選用高效、節能、低耗的連續式處理設備和工藝,限制采用使用年限超過5年的二手前處理、染色設備。 《條件》要求,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在省級及以上投資管理部門備案,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本準入條件。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印染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得備案;土地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土地審批手續;環保部門不得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建設部門不得辦理建設開工手續;安全監管部門不得辦理安全許可;融資部門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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