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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說明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8:4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媒體內容簡介 3月14日,中國證券報B03版刊登了“東方海洋增發募資擴大海參養殖規模”的文章,主要內容為“東方海洋定向增發股數確定為3570萬股,增發價16元。” 二、相關內容說明 目前,公司本次發行申購報價已經結束,公司及保薦人已對有效申購按照報價高低進行累積統計,并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合理確定了發行對象,發行價格初步定為16元/股,發行股數為3,562.50萬股。上述初步定價結果需待繳款結束后,公司將發行情況和結果向中國證監會報備,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可后,方可進行股份登記和托管手續及新增股份上市手續等相關事宜。由于發行對象尚未繳款完畢,最終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仍具有不確定性。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08]291號),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4,000萬股A股股票。 (二)目前,公司本次發行申購報價已經結束,公司及保薦人已對有效申購按照報價高低進行累積統計,發行對象已按規定繳納了認購保證金,公司目前已向確定的發行對象發出了繳款通知書,目前上述發行對象尚在繳款過程中。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發行結果確定后,上市公司應當與發行對象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發行對象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繳款。發行對象的認購資金應先劃入保薦人為本次發行專門開立的賬戶,驗資完畢后,扣除相關費用再劃入發行人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賬戶。”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后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一)發行情況報告書;(二)主承銷商關于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三)發行人律師關于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待繳款結束后,公司尚需將發行情況和結果向中國證監會報備,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可后,方可進行股份登記和托管手續及新增股份上市手續等相關事宜。待上述事項全部完成后,公司將及時在指定媒體上披露《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等文件。 本公司董事會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再次感謝所有投資者和媒體對公司經營發展的關心與支持! 特此公告。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8年3月15日 證券代碼:002086證券簡稱:東方海洋公告編號:臨2008-010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說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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