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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制度改革會傾向于保護投資者利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4:40 全景網
由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聯合主辦,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協辦的“2008年3·15投資者教育與權益保護網上咨詢”活動目前正在全景網火熱進行中,各方監管機構代表和知名律師齊聚一堂,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為投資者答疑解惑。 下面是該次活動中的一些精彩問題: *問題:為什么新股發行要分網上網下?而且限額太大,這是向機構傾斜!我認為以前統一網上發行,定額為最高發行量的萬分之一才公平!才能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交易所發審部陳朝暉:新股發行分為網上發行和網下配售,本意是通過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據我了解,主管部門已注意到您所提到的在發行過程中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問題,在以后的發行制度改革中將不斷完善。 *問題: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請問如何看待近期有高管集體辭職賣股票套現事件?
交易所法律部李純鋼:高管人員可以合法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是有嚴格的限制。例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四)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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