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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私募炒股的風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4:23 全景網
全景網3月14日訊 由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聯合主辦,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協辦的“2008年3·15投資者教育與權益保護網上咨詢”活動目前正在全景網火熱進行中,各方監管機構代表和知名律師齊聚一堂,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為投資者答疑解惑。針對有投資者詢問尋找投資公司委托炒股的合法性的提問,品然律師事務所的馬輝詳細解釋了其內在的法律風險,并給出了防范風險的策略。 馬輝表示,投資者通過民間私募基金炒股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民間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機構,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財機構,其業務主體資格存在瑕疵。二是民間私募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訂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保證本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護的條款。三是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老鼠倉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都將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 馬輝指出,我們提醒投資者,委托民間私募基金炒股要謹慎,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防范法律風險:首先,要盡量選擇組織機構正規固定、內部控制完嚴密完善、專業、誠信、有實力、業績優秀的民間私募基金與基金經理。其次,投資者在簽訂委托投資合同時,應盡量詳細約定自己的權利、限定私募基金的義務,同時注意避免法律不予保護的條款。即使是熟人之間,也要簽署完備的書面協議。最后,要加強賬戶及密碼管理,投資者委托炒股時,最好通過自己的證券賬戶買賣股票,且只將股票交易密碼告知私募基金經理,其他銀行密碼、證券公司密碼等密碼自己妥善保存。(全景網/雷鳴)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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