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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8: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股票簡稱:維維股份證券代碼:600300編號:臨2008-003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和新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08年2月20日以公告的形式發出通知,于2008年3月12日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現場會議。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98,992,000股,占總股本的60.45%,本次會議無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參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董事、部分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本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會議。 會議由董事長胡云峰先生主持。 經大會審議,采取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200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票3票,代表398,992,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棄權票0票,代表0股,反對票0票,代表0股。 2、審議通過了200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票3票,代表398,992,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棄權票0票,代表0股,反對票0票,代表0股。 3、審議通過了200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票3票,代表398,992,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棄權票0票,代表0股,反對票0票,代表0股。 4、審議通過了2007年度公司利潤分配預案。 (1)公司200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審計,公司2007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47,344,107.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46,024,655.25元,可供分配的利潤為 93,368,763.18元,按10%提取法定公積金4,734,410.79元,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88,634,352.39元。公司2007年的5月份分配現金股利 39,600,000.00元,可供分配利潤49,034,352.39元。合并報表本年度未分配利潤為151,210,717.97元。 公司本年度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為42,609,697.14元,合并報表本年實現可供分配利潤為80,895,196.76元。 公司擬按2007年末總股本660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 0.4元(社會公眾股含個人所得稅),計派發現金紅利 26,400,000.00 元。占本年實現可供分配利潤的61.96 %,尚余未分配利潤22,634,352.39元,結轉下年度。 (2)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2007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及送紅股。 同意票3票,代表398,992,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棄權票0票,代表0股,反對票0票,代表0股。 5、審議通過了關于聘請審計機構的議案。 繼續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08年度的審計機構。 同意票3票,代表398,992,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棄權票0票,代表0股,反對票0票,代表0股。 6、審議通過了關于支付審計機構審計費用的議案。 擬支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審計費用為130萬元。不包括為審計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差旅費用。 同意票3票,代表398,992,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棄權票0票,代表0股,反對票0票,代表0股。 三、律師見證情況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市共和律師事務所張梅英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2007年度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公告。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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