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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慶民:制度建立條例先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3: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有關存款保險制度的提法做出重大修改,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本報兩會報道組邀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局長閻慶民作客中國證券網,詳解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模式、風險挑戰以及解決機制。 條件已經成熟 主持人:這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您如何看待目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閻慶民:從歷史上來說,存款保險制度始于1929-1933年美國大危機之后。根據1993年頒布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美國創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制度,并于1934年設立了第一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而中國銀行業從2002年拉開改革序幕后,逐步完成了引進戰略投資者、股份制改革、上市等步驟。從深化銀行業改革的角度來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顯得尤為必要,而且建立的條件也已經成熟。 首先,經歷5年多的改革,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都得到一定改善。其次,推進股份制改革過程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審慎監管,這需通過一系列制度來配合。第三,這也是市場退出的一種有效方式。一旦金融機構出現清償支付問題,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進行有效補償,維護金融機構的穩定發展,也避免全部由國家買單的情況出現。第四,這也是防止整個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的最佳選擇。金融機構間存在較多較復雜的業務聯系,存款保險制度可以避免因一家機構出問題而導致整個金融體系受到傳染、防止出現系統性風險。因此,在這個時候我們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乃至成立存款保險機構。 相關條例先行 主持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涉及模式選擇。目前也出現很多爭論,比如實行自愿保險還是強制保險、實行統一費率還是差別費率、實行有限存款保險還是全額存款保險等。您如何看待這些問題呢? 閻慶民:首先必備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條例先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首先需要一個相關條例,上升到更高層次就是提請全國人大立法。第二,按照資產規模、風險高低等標準對金融機構進行分類,這樣才能決定存款保險下一步具體解決哪類風險的問題。至于自愿保險還是強制保險,我想還是走一種類似存款保險委員會或者存款保險公司的道路。 存款保險本身的目標就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尤其是一部分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因此我想應該按照風險高低的原則、同時參照存款金額向銀行收取不同費用。我認為存款保險也應當設定一定標準金額,比如5萬元、8萬元、或者10萬元人民幣。當然我們還需要做深入分析、如何對中小存款者進行賠付。隨著我國銀行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競爭的加劇,存款保險對于金融機構、尤其是一些中小型金融機構顯得尤為迫切。央行和銀監會去年就已經開始進行具體方案的設計、比較和調查研究等。 宜采取公司制 主持人:未來的存款保險機構應如何定位,是公司制還是事業單位?由哪個機構對它進行監管、如何監管? 閻慶民:如果條例先行的話,存款保險還是應該走公司治理的道路。如果采取存款保險委員會的方式,也許我們的市場發育程度還不夠。其次,嚴格來講銀行存款保險是準監管機構。如果銀行經營不善、內部出現丑聞、或者出現大的案件導致銀行支付能力下降時,存款保險公司可以為它貸款,這樣也就避免政府為不良資產買單的情況出現。 主持人:那么這個存款保險公司的資本金、融資以及投資等渠道應是哪些? 閻慶民:存款保險公司的資本金可能部分需要國家財政支持,也可以嘗試采用會員制、吸納部分大企業的資金入股等,讓市場感覺到存款保險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金融穩定。還可以探索讓這些金融機構繳納一定費用。 投資方面,存款保險公司的資金更多地還是應當去購買一些安全系數比較高的產品。嚴格意義上講,這些資金主要是為了確保銀行在遇到支付困難時對它們進行救助和保護。 主持人:對于已上市、正進行股份制改造、未進入股份制改造程序等不同梯隊的銀行,存款保險公司是否可以考慮設定不同的費率標準、采用有限或全額存款保險等不同組合? 閻慶民:我想應當按照市場規律來操作,比如按照每筆成交金額來進行清算。另外,還有自愿保險和強制保險的問題,我覺得這應當是政府的要求、是對市場負責的要求。銀行繳納部分資金作為存款保險,這是保護市場利益、消費者利益和股東利益,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整個銀行、金融系統的風險就很大。 先做好三件事 主持人:假設存款制度設立后,銀行是否會傾向于做高風險投資,導致承擔風險過度? 閻慶民:這實際上是個老話題。我相信在市場經濟深化的條件下,每家金融機構都不希望它的年報或信息披露中出現曾被存款保險公司或監管機構救助的記錄。如果有過相關救助記錄,這對它以后的經營、業務拓展等都會有影響。 主持人:該制度推出后,會不會出現儲蓄存款向大銀行集中的現象? 閻慶民:傳統觀念上大家認為國有銀行信用好、安全,但國有銀行內部也存在服務不到位的地方。存款人會根據銀行的服務水平來選擇銀行,大型銀行也應當在做強做精業務上下功夫。此外,存款保險還是應當按照銀行風險高低的原則來繳納,而不僅僅是按照資產規模。 主持人:如果對風險相對較高的小型銀行收取較高的費率,是否會加重它們的成本負擔、影響盈利? 閻慶民:其實大型銀行也存在類似問題。我們可以考慮區分大小型銀行、上市銀行和非上市銀行等進入存款保險的時間。現在大部分中小型銀行都已經是上市公司,它們是愿意市值波動大一些、接受投資者懲罰呢,還是愿意支付少量保險金、有備無患呢?上市銀行承擔多重責任,需要對股東、投資者、儲戶、公司運營等負責。因此,上市銀行比非上市銀行更為看重聲譽風險,更敏感于任何一項公司丑聞等帶來的市場反應和影響。另外,我想也可以考慮研究對上市銀行和非上市銀行實行差別費率的問題。 主持人: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方面,您覺得迫在眉睫需要著手做的事情是什么? 閻慶民:首先,制度、條例先行,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能夠上升到法律層次。這就需要全國人大進行立法規劃,至少花費兩年時間才能完成。第二,做好有關存款保險機構運行的方案論證和比較。不能照搬國外經驗,要依據中國市場發育的情況、客戶的情況,來制定適合現行國情的方案。第三,國家高層需要對存款保險公司清晰定位。比如公司制還是事業制,監管機構還是準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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